装修公司竟索要家具“保护费”
发表评论 来源: 编辑:admin 日期:2011-06-07
  日前,市民岳先生装修房子时遭遇一件“奇事”,装修公司竟要收取屋内家具的“保护费”,如果他不愿装修,不仅之前的定金要不回,还要承担违约金。

  装修市民:被索要家具保护费

  
  上个月市民岳先生准备将家里的房子二次装修,正巧碰上云南创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做促销活动。双方交流之后,岳先生便与对方签订了房屋设计合同,同时缴纳了1200元定金。几天后,岳先生正式与该装饰公司签订了房屋内装修合同,并再次缴纳了5000元定金。

  由于是二次装修,岳先生担心屋内的贵重家具在装修时会被损坏,于是要求将保护家具相关事项写进合同,但遭到对方拒绝。装饰公司告诉他,二次装修肯定会对房屋内的地板等产生损害,如果岳先生一定要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须缴1500元家具保护费。

  装饰公司:取消合同交违约金

  觉得委屈的岳先生决定要回定金,可是他很快发现想要回钱并不容易。 “装修合同中有一个条款规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定金。 ”岳先生称当时签合同时,他并没有注意到这一条款。

  6月2日下午,岳先生再次来到该装饰公司咨询退款事宜,对方工作人员认为,关于不退定金的条款在当初签合同时便已存在,岳先生在签订合同时应该看清楚。 “如果岳先生坚持要单方面取消合同,那就要支付10%的违约金”。

  最新进展:拿到全额退款

  经过协商后,创艺装饰提出,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他们可以做出让步,“不用缴纳1500元保护费,我们将提供仓库为岳先生摆放家具,装修中若地板之类的家具有损坏,由装饰公司负责。 ”但岳先生拒绝了,“闹到这个地步,已经失去对公司的信任了。 ”

  3日下午,岳先生告知记者已经拿到装饰公司的全额退款,并称对装饰公司的处理比较满意。

  律师提醒:定金不同于订金

  “关于不退定金这种格式条款确实存在问题,但目前在各行各业普遍存在,并不能简单说它就是霸王条款。 ”美林律师事务所王成磊律师说,对于这种格式条款,签合同时,必须提前提醒消费者,否则该条款无效。

  定金不同于订金,“它意味着你认可了与装饰公司的合同,所以一旦违约是要赔偿的。 ”所以律师提醒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睁大眼睛,以免遇到类似的麻烦。
版权声明: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凡网站中注明"来源:jsjpb.com"或 "来源:家居金牌榜"的作品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来源。
  装修  
最新新闻
本栏热门
编辑推荐
网站留言 | 关于家居金牌榜 | 联系我们 | 服务介绍 | 企业邮箱 | 招聘信息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客户服务热线:028-85587072 85563222 客户服务邮箱:kfrx@jsjpb.com 中文域名:金牌家私.com 家私金牌榜.com 金牌家居.com
客户QQ:咨询受理510533748 咨询受理405797004      家居团购QQ:家居团购咨询受理1350395326
Copyright © 2006 家居金牌榜(www.jsjpb.com)All rights reserved.《家居金牌榜》栏目组 版权所有
《家居金牌榜》栏目独家策划运营机构:金牌家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B2-20050279  蜀ICP证070004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