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出台新木材法约束我国的木制家具出口争议许久的欧盟木材及木制品规例和新环保设计指令议案两项法规,2011年4月正式在欧洲议会的立法提案中获得多票通过,意味着欧盟打击非法木材和扩大EUP指令适用范围取得突破性进展。
欧盟出台《新木材法》 约束中国木制家具出口新木材法要求木材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上的所有厂商,须向欧盟提交木材来源地、国家及森林、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基本资料,非法木材及木制品将受严厉处罚,该项制裁措施将影响用于办公室、厨房、睡房、客饭厅的木制家具,木器(包括若干类木制饰板),各类木板,木制画框、照相框及镜框,各类木制包装。
新环保设计规例将不仅仅局限于电器、电子消费品和热水炉等用能设备和能耗产品,淋浴头和水龙头等浴室装置、窗户、绝缘材料、隔温材料等能源相关产品也将被纳入生态化管制。另一方面,在EUP指令对用能产品的消极影响与日俱增的前提下,将间接用能产品纳入其中,意味着欧盟这道涉及面极广的绿色指令涵盖产品领域的进一步延伸,机电、陶瓷、铝制品、塑料制品等出口产品将随着欧盟指令适用范围的扩大而再受冲击。
各输欧企业有必要对法规进行全面认真的研究分析,既要客观评价其对进入欧盟产品的阻力,也要力图找出新规下的集中应对之策:首先,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认知准备,对欧盟方面的动向保持高度敏感,及时关注政府相关部门适时更新的预警信息。
对于欧盟新木材法,企业在木制品原辅材料的选择上应保证来源合法,实行负责任采购,还要积极地向经过森林管理委员会(FSC)认证的可持续木材靠拢,确保向欧盟输出木材和木制品的合法性证明等基本资料的齐全,杜绝参与非法木材和非法木制品交易。对于新环保设计指令,相关企业应改进能源相关产品的环境绩效和生产链,提升用材的环保标准,优化整个生产流程,在非能耗产品方面的能源效率和节约资源成本方面尤其需要着力更多。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与欧盟方面进行对话和双边合作,力助上述产品出口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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